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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清退超过修业年限学生学籍工作的公示
类别:通知公告 作者: 编辑:经济管理学院编辑 日期:2024-03-20 点击量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(潍工院政〔2022〕45号)相关规定,经济管理学院现有19人符合学籍清退条件。

经核查,并与学生联系核实,拟给予此19人(名单见附件)退学处理,在学信网注销其学籍,并不得申请复学。
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:2024年3月20日-2024年3月27日。

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,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。逾期未提出申诉的,不再予以受理,将按照规定开展学籍清退工作。

联系人:朱思灿;联系电话:15863602939

附件: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超过修业年限学生学籍清退统计表

 

 

 

经济管理学院

 2024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