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
为加强经济管理学院安全管理,维护正常教学、科研和工作秩序,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安全管理工作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实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。
二、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
(一)安全管理领导小组
学院成立以院长、党支部书记为组长,副院长为副组长,办公室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实训室负责人、等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。其主要职责为:
全面领导学院安全管理工作,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与工作计划。
统筹协调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,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。
监督、检查学院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。
(二)分工职责
1、学院:
负责本系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,提高师生安全意识。
落实学院安全管理制度,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。
对本系教学、科研活动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,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。
2、实训室
实训室负责人是实训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制定实训室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。
定期组织实训室安全检查,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。
负责实训室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安全培训与指导,督促其遵守安全规定。
3、办公室
协助学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工作,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管理事务。
负责学院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,包括消防、用电、防盗等方面的检查与维护。
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收发、资料整理与归档等工作。
三、安全教育与培训
1、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本系师生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,结合专业特点,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教育。
2、在新生入学教育、毕业生离校教育等环节中,加入安全知识教育内容。
3、新进入实训室的工作人员和学生,必须接受实训室组织的安全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训室开展工作或实训。
4、定期组织实训室内部的安全培训与交流活动,不断强化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。
四、实训室安全管理
1、实训前准备
实训人员必须提前熟悉实训内容、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。实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明确实训中的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。
2、实训过程管理
实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操作规程,不得擅自更改实训步骤或违规操作。
实训过程中,实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,要随时关注实训设备和实训情况,确保实训安全进行。
3、实训结束后
实训结束后,实训人员要及时清理实训场地,关闭实训设备、电源、水源等,确保实训室安全。
实训指导教师要对实训室进行检查,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。
五、消防安全管理
1、消防设施配备与维护
学院各场所要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,如灭火器、消火栓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,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,确保其完好有效。消防设施和器材要设置明显的标识,不得遮挡、挪用或损坏。
2、消防安全通道管理
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,严禁在通道内堆放杂物。安全出口标识要清晰明显,应急照明设施要正常运行。
3、火灾应急处置
一旦发生火灾,现场人员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,并及时报告学院安全管理部门。学院师生要熟悉火灾应急预案,掌握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,在火灾发生时要听从指挥,有序疏散。
六、用电安全管理
1、用电设施管理
学院内的用电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,确保其安全运行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,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。
对大功率电器设备要实行专人管理,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和使用范围。
2、安全用电行为
师生要养成安全用电习惯,离开办公室、实训室等场所时要及时关闭电器设备电源。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,如热得快、电炉等。
七、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
1、定期检查
学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。重大节日、重要活动前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,确保安全。
2、隐患排查与整改
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要及时进行登记,并下达整改通知书,明确整改责任人、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。
整改责任人要按时完成整改任务,整改完成后要及时进行复查,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。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,要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,确保安全。
八、应急管理
1、应急预案制定
学院制定完善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,包括火灾、地震等应急预案,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。
2、应急演练
学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。通过演练,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,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。
九、责任追究
对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,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通报批评、纪律处分等处理。
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,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